3月13日晚,沙洋县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沙洋县公安局开展“天网行动”,有效震慑非法捕捞行为。
达州市在2021年全面启动长江禁计划。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涉渔案件12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91人,移送起诉171人,收缴非法捕捞工具200余套,收缴并放生活鱼9900余尾,取得了强有力的打击震慑效果。
嘴馋也不能非法网鱼,会判刑的。近日,信丰一老表因嘴馋想吃鱼,在河边网鱼10余斤,结果竟然被判刑了。近日,信丰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
为进一步维护北塘辖区河道水生态环境,严厉打击破坏河道健康的非法捕捞行为,推进“清河湖”工作取得成效,3月30日,北塘街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区农委渔政执法部门对一级河道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为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推动检务公开,落实普法责任,沧州市渤海新区检察院于近日就赵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5件类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由市政协委员、律师担任听证员,并邀请侦查人员等参加。
今年春季,兴文县水域实行全面禁渔后,兴文公安始终以最严厉的手段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以实际行动为“磐石1号”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
近日,九江市公安局庐山西海分局在省公安厅水警总队、九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指挥下,跨越赣鄂2省3市多个县区,侦破公安部督办的“庐山西海中潢水域非法捕捞案”,打掉一个长期在庐山西海水域内外勾结作案的非法捕捞团伙,彻底斩断了一条集“捕捞、运输、销售”于一体的黑色利益链。
当前正值伏季休渔期,禁止非法捕捞作业。近日,厦门海警局接到线报,有人在厦门海域非法捕捞海瓜子,并在市场销售牟利。厦门海警局快速出击,在杏林大桥附近海域成功抓获2艘非法作业“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3辆运输车辆和16名涉案人员,现场查获海瓜子约11吨。
在休渔期捕鱼,最高可以处罚款10万元。 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数量较大的,一贯或多次非法捕捞的,组织或聚众非法捕捞的,采用炸鱼、毒鱼、滥用电力等方法滥捕的,抗拒渔政管理的等等。
该罪名目前没有司法解释,只有入罪的相关规定。 《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 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