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需要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3、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 4、主观为故意。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是指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的行为。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处罚标准如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上述刑罚。 原则上只要向他人非法提供了麻醉药品就认定构成犯罪,但实践中,并不是对所有非法提供毒品的行为都定罪,而要综合全案各种情况,如偶犯、初犯等情况,根据本法的规定,如果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