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工制作的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的行为,处罚是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