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生子女家庭的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一般由纳税人和其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个月扣除额度2000元; 一年不超过24000元,在这个额度范围内可进行平均分摊,也可以约定分摊等。 但是每位纳税人每个月分摊的扣税额度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每年不能超过12000元。
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不可以扣除2000。
不可以。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对父母要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给予关心、帮助和照料,尤其是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更应该自觉地履行赡养义务,使老年父母安度晚年。 赡养老人的方式,或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或提供给老人的生活费用。子女不止一人时,应根据“条件好的多负担,条件差的少负担”的原则,共同履行这一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