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撞老板如果不属于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的,被开除是有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没有补偿需要看是否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因顶撞上司就被开除的,大部判例中司法机关都是认定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但是,对于员工因为顶撞上司被开除,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单位制定的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把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顶撞上司领导等违纪行为作为可以开除的情形的,只要该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合法并向员工进行了公示的,一般可以作为开除的依据。另外,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顶撞上司领导等行为,结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种情况下不管有没有规章制度都可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