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顺风车出车祸的责任: 1、如果是因为驾驶员的原因所致,是驾驶员的责任。 2、如果是由于第三人的责任,该侵权责任的承担当然是第三人。 3、如果是第三人和驾驶人员的混合过错共同所致,那么由第三人和驾驶人员共同承担。 4、如果同乘人也有过错,那么,同乘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可以相应减轻驾驶员的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
郑州顺风车遇害涉及的法规: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
顺风车算非法营运吗: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属于非法营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
顺风车是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属于典型的分享经济,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压力。为此,出租车改革方案中对其明确鼓励。但受到鼓励的合乘需要满足仅分摊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分摊的部分出行成本仅限于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即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十)规定,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私人小客车
滴滴顺风车已经被取消,只有滴滴快车和滴滴专车。对于没有营运资格的网络预约出租车,是属于非法营运的,非法营运的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规定,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的,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滴滴顺风车已经被取消,只有滴滴快车和滴滴专车。对于没有营运资格的网络预约出租车,是属于非法营运的,非法营运的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规定,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的,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顺风车搭载他人发生交通事故,不能免责。使用顺风车搭载他人的行为并没有显著增加车辆的使用风险,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违反保险法有关固定,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一般来说,顺风车属于合乘出行作为民事行为,不属于经营性客运活动,不存在非法营运的情况。但是但国家政策对顺风车是有一个界定的,顺风车接单每天不能不能超过一定次数。如果超过每天3-4次以上,就可以认定为非法营运,因为有很多人利用顺风车,来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所以一旦你每天顺风次数太多,也算非法营运。 非法运营具体是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
有可能是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驾驶员收取明显超过平摊成本以外的费用,或按里程抽成,涉嫌非法运营;2、私自改装内部结构拉人,并且没有经过车管所审批备案;3、在外部张贴广告影响驾驶员视线或者存在安全隐患;4、超员行驶等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第十条规定: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滴滴顺风车已经被取消,只有滴滴快车和滴滴专车。对于没有营运资格的网络预约出租车,是属于非法营运的,非法营运的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规定,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对交通事故不进行处理的,保险公司会拒绝理赔,必须有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才能赔付。即使被保险人有一定过错,也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