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是因为酒店未能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摔伤,则承担消费者人身安全责任;若消费者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如果商场能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已经尽到危险告知、安全保障措施、发生事故后积极救助和报警等,那么酒店就不须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
顾客在店里摔倒骨折适用法律: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如果是因为超市未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滑倒受伤,造成损害,超市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
顾客滑倒摔伤责任划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
顾客在超市摔伤起诉程序: 1、制作起诉状及证据清单; 2、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清单; 3、缴费; 4、等待开庭通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
超市顾客受伤保险赔偿请求:首先保险公司赔偿超市的财产损失,然后再由保险公司向超市或者第三人索赔。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商场顾客摔伤,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否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
顾客在商场摔伤超市赔偿,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的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
顾客在超市摔伤流血可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该超市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顾客在商场发生人身伤害时,应根据商场和顾客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分担份额:如果双方责任处于对等或公平的层面上,则相应减轻商场方的责任;如果商场存在重大过错,而顾客只有一般过错或没有过错的情形下,则商场承担完全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我国的《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