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有:(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须提供下列证明: 1、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和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者的保证); 2、身份证明(包括出生、国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5、健康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7、符合收养人居住国有关现行收养法规的证明; 8、家庭情况调查报告。
1、提出申请。收养的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2、审查。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之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那么审查的内容就包括:收养关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等等。 3、登记。经审查之后,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并颁发《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规定的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注: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作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单身可以领养孩子,但是必须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如果是收养异性子女的,还必须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才可以。
一个人可以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但需要具体如下法定条件:当事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并未身患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当事人年满三十周岁,且收养异性子女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等。
哪里可以领养孩子,一,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等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二,领养孩子的渠道有哪些,可以通过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在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具备的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是:1、被收养人需要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2、收养人需要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
领养孩子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双方先行达成一致收养意见;2、收养双方签订收养协议;3、由收养方带齐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领养个孩子需要条件如下: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6、若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