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孩子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
领养孩子需要收养人满足以下条件1、收养人的子女之前最多为1人,并且具有抚养与教育等能力和条件;2、没有不利于小孩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以及不应当收养的疾病;3、年龄在30周岁以上。
领养小孩需要办理下列手续:1、双方当事人应先行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2、收养双方签订收养协议;3、收养方带齐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