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与结婚登记预约一样,男女双方结婚的可以当天进行婚检,也可以在结婚后一个月内进行婚检。一般都是婚前进行婚检,为确保婚后质量,打算结婚的男女双方,到特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一系列相关检查,以及时发现影响婚育的各类疾病。婚检项目包括: 1.传染病检查:化验血液可知,比如艾滋病、梅毒、淋病、乙肝等。 2.精神诊断:精神科医生对男女双方是否有重度精神病进行判断,比如精神分裂症、狂躁症等。如果在检查中发现有可能影响婚后生活的严重精神疾病,可能会建议双方延缓结婚或不建议结婚。因为这些疾病无法保证婚后的正常生活,进而会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 3.生殖器检查:医生通过肉眼观察或B超对生殖器官进行检查。在体检过程中,一般发现男方在生殖器官畸形方面的问题有:尿道下裂、睾丸畸形、包茎等;女方在生殖器官畸形方面的问题有:阴道发育异常、子宫发育异常、宫颈发育异常等;这些疾病都有可能影响二人婚后性生活和生育,所以需要双方须知,并且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 4. 先天性遗传病:通过检查染色体判定是否有先天性遗传病,比如白化病、强直性肌营养不良、心脏病、癫痫等。 5.其它具体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肝功能化验、胸部透视、白带常规、妇科内分泌检查。其中妇科检查,主要是进行防癌防肿瘤检查,再有就是一些常见的影响女性生育及婚姻生活的疾病。比如说卵巢囊肿、子宫内膜异位症、阴道炎等。如果女性没有婚前性行为,则不必进行宫颈检查。 需要注意的是,医院为女性进行阴道检查之前,必须得到本人或其家属的同意,并且严禁医院对女性处女膜情况进行具体描述(处女膜本身发育异常情况除外)。
彩礼是领证前还是领证后,需要根据双方自主意愿来进行确定,有些人可能是在结婚之前支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领证最重要的是携带相关证件,双方一同前去办理即可。同时,进行结婚登记之前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二、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三、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四、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五、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六、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