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需要带的材料:1、双方户口本:当事人原件和复印件,并且要将户主页和自己那页打印在一张纸上。2、双方身份证:当事人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要打印在一张纸上。3、2寸合照4张:要准备4张2寸合照,但是在拍摄时最好穿浅色系衣服,不可穿深色系的衣服,以免和红色背景板撞色。
领结婚证不需要婚检,我国目前登记结婚已经取消强制婚检了,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离婚不是必须去领证的地方吗。办理离婚的地方一般是户籍所在地。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而不是说必须是领结婚证的地方。双方带好相关资料去申请即可。
领证需要带的材料有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如果是港澳台居民或者是华侨或外国人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可以是通行证、有效护照或者是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等。
二婚领证不会告知前一婚姻的离婚日期,二婚领证只要二婚当事人依法与前夫或妻办理了离婚登记,就可以在二婚结婚登记时带上有证据证明无配偶的证明材料和双方当事人的的户口簿、身份证就按照正常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与一婚并没有任何关系。
不可以的。结婚以结婚登记为形式要件,没有结婚证即无婚姻关系,只存在同居关系,因此不可以离婚。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离婚手续不必在获得结婚证书的地方办理。 如果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前往其中一方的永久居民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再婚在领证的需要离婚证。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没领证,双方婚姻关系不成立,不存在离婚问题,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在我国,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想在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协商解决,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否受理,这是根据同居的不同情况而定: (1)对于未婚同居的,即双方都是未婚的男女共同生活的,法律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他们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同居关系存在、解除与否法律不予干涉,其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发生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2)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属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是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对此《民法典》规定:禁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就此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应当受理,并一律予以解除。
刚结婚不久就想离婚是可以的,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