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驰名商标需具备如下条件:1、应当为相关公众所熟知;2、应当为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符合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4、其他条件。
认定驰名商标需要的材料是: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材料,如近三年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材料。证明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材料。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
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程序是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进行主张,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对商标的驰名情况依法作出认定。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1、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2、赋予了驰名商标广泛的排他性权利,给予驰名商标广泛的保护;3、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类似商品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若该近似商标已经被依法注册登记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可以在核准注册后的任何时间,申请宣告无效,不受五年的限制。
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1、驰名商标属于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2、驰名商标属于具有一定持续使用时间的商标;3、驰名商标属于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的商标。
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办法:1、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即使尚未申请注册,也应当仍定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即其他人对该商标进行复制、摹仿,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3、特殊保护的其他办法。
对驰名商标有如下保护措施:1、设立驰名商标特殊保护制度,并配备相应法律规定;2、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处理;3、认定驰名商标侵权时,不以注册为权利保护要件;4、其他保护措施。
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有: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3赋予了驰名商标广泛的排他性权利,给予驰名商标广泛的保护。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商标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