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某日,李某骑共享单车将王某撞伤住院治疗,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全部责任。该单车经所属公司统一在某保险公司投保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52万元。王某将李某、某科技公司济南分公司、某科技公司和某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济南市槐荫区法院,要求以上4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3.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