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第十一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如下: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3、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4、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八大领域)。 5、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要求。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办理流程如下:1、网上申请。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2、网上申请通过以后,企业要向地方科技局提交相关申请的书面材料;3、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组织不少于五名专家进行评审;4、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5、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经过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6、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局组成的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6,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优惠政策具体为: 首先,是政府非常直接地给奖励。如:深圳。对于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深圳市奖励5万元;再次认定的,奖励3万元。 其次,是各种税负上的减免政策。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