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住户防范高空坠落物: 1、不主动抛物; 2、注意检查房屋; 3、购买高空坠物险; 4、关注警示牌通告; 5、尽量走内街; 6、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 7、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是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侵权行为。 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肇事者有可能被判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民事主体享有各项民事权利,自主决定是否行使权利以及如何行使权利。 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得超越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的正当限制,不能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利,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