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的高温费发放时间为四个月,分别为六月、七月、八月、九月。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
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度以上,35度以下的,高温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度以上37度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度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
杭州高温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国家规定的高温费的内容: 1、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2、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3、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
杭州市高温费标准: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第九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
目前江苏省对高温津贴发放规定只有简短的政策条文,还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江苏高温费发放时间为四个月。江苏高温费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二百元。 《劳动法》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上海高温费的发放: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
天津职工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按日计算,按月发放,标准是每人每天38.7元,以每月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计算,发放时间为4个月,即6月、7月、8月、9月。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
全国高温费一般是在6-9月发放。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九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
宁波市高温费发放标准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高温作业工人高温津贴是每人每月225元。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