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移办公地点的公司的欠债人; 2、证照不齐全的公司的欠债人; 3、频繁招人换人的公司的欠债人; 4、官司不断的公司的欠债人; 5、法定代表人更换的公司的欠债人; 6、租赁合同到期的公司的欠债人; 7、公司构架复杂的公司的欠债人; 8、有无良法律顾问的公司的欠债人; 9、没有不动产资产的公司的欠债人; 10、拖欠时间满两年以上的债务;
所谓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具有较高危险性的活动。高度危险作业包括:户外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其认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2、必须是在活动过错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作业的活动。若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