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患病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职工疾病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按下列标准支付工资: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等。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