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筱律师
陕西-汉中 陕西洋县148法律服务所
朋友之间的借款 高利贷
1.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