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律师
山东-东营 山东益权律师事务所
你好!我与承租人签了五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未满一年,成都人将我的房子私自转让给他人,我们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可以私自转让或改为他用,我可以要求他经济赔偿吗?
您好,这个要具体依照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进行确认。如果您签订的合同内含有违约条款,您可以依据此条款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
我们现在有一套100平的房子,这个房子是在我们结婚后,他父母拆迁得的费用全款给买的,没有说过是特别给谁的,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但是装修10几万是我们贷款装的,结婚7年,我有一年多是上班,其他时间怀孕生
可以分到房子的。房子在离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是父母用拆迁款全款购置,但是并没有指定赠予,您还是有一半的份额的。
父母的动迁房,婚前早就已经过户到儿子名下,婚后加入了妻子的名字,现在房产证上只有儿子和妻子的名字,父母在这个房产上还有份额吗?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这个房子在婚前过户到男方个人名下后,即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父母就没有份额了。后期加入妻子的名字后,属于夫妻共同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