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民律师
湖北-恩施 湖北正典律师事务所
我是中介方,因买卖双方只签了中介合同,业主已收定金,约定10月10日前办理过户,因银行手续流程客户征信未更新而过了时间,然后更换银行,重新办理手续,现业主不配合办理手续,而要求客户加价再配合,我该怎么
中介合同中的定金条款已生效并交付,其作用为保障中介合同中关于合同标的、价款、付款方式等要素的稳定性,因征信未更新而导致履约期限的延误,不能归责于买方。故卖方以此为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款的行为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其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