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菱声律师
浙江-嘉兴 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公司被收购,收购后公司将会改名字,如今公司说员工的合同不重新签订,想问公司这样做合不合规,我们员工是否有权利要求公司以新公司名称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之规定,原合同继续履行。因此公司只是改名,原来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重新签订是可以的,你可以等原来合同到期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当然你也可以要求现在以新公司名称重新签订合同,但是公司是有权拒绝的,而且新签订的合同除了公司名称以外,其余内容可以与原劳动合同一致,如果你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话也是需要和公司磋商达成一致才可以的。
个人借了工程公司的资质包工,包工过程中雇佣了我的机械,但是与我签订合同的是这个人,后面盖了工程公司的章,现在拖欠了我雇佣费用,请问工程公司承担责任吗?
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借资质行为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加盖了具有资质的公司公章,那么公司还是要承担责任的。具体还是要看加盖的公司章是什么章?是公章,合同章还是项目章,甚至是技术资料专用章,不同的章对公司最后是否承担责任和承担责任的方式都是不同的,还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需要你进一步予以明确。
离婚协议上写房子前夫赠予孩子,我因除孩子利益问题不可处置该房产。我是监护人。我可以把房子卖掉吗?
要看房产目前的登记情况,如果登记在未成年子女一个人名下或者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情况,那么在子女成年之前不能处置该房产。如果登记在你和前夫共同名下,那么你一个人也没办法处置这个房产,必须和前夫共同协商后才能处置房产。如果登记在你一个人名下,你可以处置该房产,但是由于该房产前夫有份额,前夫可以在你处置该房产后,以他自己的名义或者子女监护人的名义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你进行一定赔偿。具体还是要看房产的登记情况,房产原来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离婚协议如何签订,房产有没有过户等情况而定,你可以把这些详细说清楚,再给与进一步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