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克律师
河南-郑州 河南龙大律师事务所
老人之前立遗嘱把自己房子分给自己的女儿,但是去年老人找了老伴,老伴要求登记并把老人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这种情况是按法定继承人分配房子,还是按遗嘱分配?
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老人在世,继承尚未开始,如果老人将房产过户,将来继承开始前老人对该房产已经没有了权利,法定和遗嘱均不能继承该房产
我公婆生意贷款,用他们自己名下两套住房贷款,但是年龄大了贷不出,就用我老公的名字贷,办理手续时非的要我和我老公两人的签字身份证,如果还款出现问题对我和我老公有什么坏处?只能我老公吗?他姐姐可以贷吗?
用你们的名字办理贷款,贷款还不上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实际上属于您老公贷款,您公婆拿房子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借款人是您老公,一旦不能按期还款,银行首先是像您老公这边催收的,如果通过诉讼依然没办法还钱,执行阶段可能会拍卖房产清偿债务
本来希望得到你们帮助,请为我号保密谢谢
老两口生前以买卖的形式将房屋过户给儿子,实际未支付房款,老人过世后其他子女是否可以要求撤销买卖合同子女是否可以要求撤销买卖合同
合同已经成立并且办理过户,撤销可能性很小,除非能够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或存在欺诈、胁迫行为,撤销不了的话可以主张将对方应当支付的购房款作为遗产要求分配
公司在仲裁阶段失败后没有提出反诉,没有提出这个诉求,他现在诉讼阶段提出来,我认为这个程序不合法,要求驳回他的反诉请求。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您说的是劳动争议案件吧,反诉也是应当经过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没有经过仲裁程序,法院不应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