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昊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我想咨询一下,我与前夫在2018年8月离婚,但是协议约定房子按各自份额所有,2019年1月房子全部过户到我个人名下,并公正离婚补充协议房子归我个人,在这之后,他欠别人的钱,债权人起诉他有权查封这个房子
既然你说是之后男方欠别人的债务,债权人就不能主张你名下的房产还债,因为这已经不是共同债务,而只是男方个人债务。
你好。我想咨询。没有收据。有帐本怎么办。以前没有离婚时候欠下的帐。欠账人离婚了。和要他们要钱。就说和男方要。去和男方要。男方说和女方要。男方离婚的时候。把女方欠的钱。给女方了。这应该怎么办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夫妻离婚协议约定归一方而改变。你可以起诉二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请问离婚了房子归女方,房贷也在交易中心更换成女方的,但房产证上还是两个人的名字,如果男方欠债,会不会影响到
在房产证未做产权变更登记情况下,对于不知情的债权人,该房产仍作为登记产权人财产偿还债务,因此会影响到男方。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已签署定金协议,买方收取2万定金,同时协议中规定,协议签署时,若买卖双方换中介,或者私下成交,要支付居间费。 现在对中介服务不满意,合同条款问题,想换中介,买卖双方不变,是否需要支付居
不付或少付居间费,需中介服务达不到居间协议约定要求,怎样是达不到,客观情况和主观认识都有,居间服务是结果服务也是过程服务,可以多在这些方面收集证据。
请问发包商没有与承包商签合同,在施工的过程中发包商以转账的形式转给承包商大量的工程款。1:如果承包商拿到钱没有给工人发工资,工人的钱会找谁要?与发包商有关系吗?2:发包商没有与承包商签合同,会对谁不利
首先发包方与承包方未签合同,这里面的承包方就有可能不是施工许可证上的承包方,而是实际施工人。根据最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包方与备案的施工单位应对工人工资付连带支付责任,实际施工人付直接责任。发包方如垫付工人工资,可向实际施工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