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卫宣律师事务所
婚前2016年买的房子,我2019年结的婚,女方要求把她的名字填写在房产证上后来我答应把他的名字已经填写在房产证上了,现在女方和我要离婚,那我这个房子是不是属于我个人财产,还是有女方的一半?
一般来讲,是有女方的一半的。婚后加了对方的名字的情况下,一般来讲是被认定为对其赠予了相关房产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挪用巨大资金进行理财,在公安调查钱已经将钱存回去了,现在在取保候审阶段,这样的情况还会被判缓刑吗?
可能性是存在的。能够办理成取保候审,这对自己的案件趋好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当然,全部退回和认罪认罚也都特别重要。聘请经验丰富辩护律师也会为争取缓刑加成的。
请问爸爸有法院债务纠纷,爷爷的房子怎么样给孙子,孙子11岁未成年,是不是爸爸就是监护人?这个房子能被法院执行吗
爸爸是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的。一般来讲是不会执行到这个房子的。需要采取买卖或者赠予的方式将老人房子过户到孩子身上。
丈夫因债务被法院强制拍卖房产,房子是婚后买的,但写着欠债方一个人的名字,并且写着单独所有,该房产是两人唯一住房,请问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妻子有权要求法院分割吗,法官判定说根据民法典物权部分,判定该
一般来讲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更大。法官的观点,我个人觉得有待商榷。因此,你应该提起诉讼程序或者执行异议。
房东把房屋租给第二个人,再转租给我的时候签订的合同又是第三个人为承租方 ,现在因为我交不上房租,导致被告,但是我们的租赁合同是和第三人签订,而房东原本并没有和第三人签订租赁合同,请问我这个合同算有效吗
个人认为此合同的有效性是存疑的。即只有二房东也有转租权,且经过房东追认的情况下才可能出现你的合同有效的情况。否则的话应该说是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