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翀律师
上海-虹口 上海市康正律师事务所
我贷了十五万给别人周转用,担保人是她姐在银行工作,万一到期他还不上,法院是先强制制行我,还是制行她姐,我和他还有他姐用不用在写个手续,去公证一下,还是私下签个协议就行
还不上款,谁借的钱谁来还。债权人可以选择由债务人及担保人即:他和他姐姐都承担还款责任。只要借款协议及担保条款签署的规范无需再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