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静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新疆中先律师事务所
在商铺购买时没有约定商铺产权办睡下来的时间,该怎么办呢?
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参照上述情形,计算办证日期,如逾期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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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2020年年底到2021年1月,借了我五万多,中间陆陆续续还了2万多,现在还欠三万,一直拖,现在起诉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律师费需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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