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洋律师
河南-郑州 河南元相律师事务所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具体是指单方父母,还是现在代抚养人呢?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一般是指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指孩子父亲
律师你好我要咨询你一些问题
有什么问题,可以详细沟通①⑧①③④④①②⑨①O同微信
债务纠纷。
我们人在四川 结婚证是苏州领的 请问需要去苏州办理离婚吗
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都可以办离婚。
孩子户口在男方,女方能要到抚养权吗?
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详细沟通①⑧①③④④①②⑨①O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