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新广律师
山东-聊城 山东普新律师事务所
我的樱桃树栽了三年了村里和镇上还叫拔了
您的合法权益与应对措施 1. 核实土地性质 - 基本农田:若土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种植果树属于“非粮化”行为,需无条件恢复耕地。 - 一般耕地:若土地为一般耕地,需确认是否被划入生态保护区或城镇开发边界。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 向村委会或镇自然资源所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查看土地用途。 - 登录“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或政府官网,查询最新土地规划文件。 2. 要求政府出示文件 - 书面通知: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政府要求移除作物前应发布《拟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文件,明确依据和补偿标准。若未收到正式通知,可拒绝执行。 - 政策依据:要求镇政府提供具体政策文件(如土地规划调整通知、生态保护文件等),核实合法性。 3. 补偿权益 - 地上附着物补偿:根据《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2025年2月施行),樱桃树补偿标准需参考当地规定。例如,莒县征地补偿方案中,园地补偿标准为96万元/公顷(约6.4万元/亩),但具体到樱桃树可能按株数或年产值计算。 - 补偿协商:若土地被征收,可要求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莘县最高7.2万元/亩)和地上附着物评估结果补偿。若对补偿标准不满,可申请听证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去年年底公司让提前休产假,说上班时间在通知,刚刚说公司人员够了,属于产假期间辞退员工吗
公司的这种行为属于产假期间辞退员工,是违法的。依据如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如果女职工确实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从你描述的情况看,并不属于这些法定情形。 遇到这种情况,女职工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等福利待遇。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想查我的案件,怎么查
请详细陈述问题 以便律师提供专业解答
你好有个问题想问你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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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8000元已经8年了 一直不还 中间我找她要了很多次 只会说没有 让我在等等
只要一直要着 有证据证明是借款 还是可以起诉追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