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加刚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和舟律师事务所
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 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备案表》一式两份(签名)。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责任状(加盖公章)。 4、网站悬挂“网络警察岗亭”以及“警警、察察”图标情况的屏拷复印件。 5、计算机安全员证书复印件。 6、国际联网备案用户信息网络安全基本情况表(个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