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洁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瀛在豪才律师事务所
遗弃行为主要是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配偶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都是刑法所禁止的遗弃行为。有上述相关情形的,可以认定为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