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伟龙律师
湖南-长沙 芙蓉(长沙)律师事务所
起诉离婚诉讼费的交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