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群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或不交纳党费的,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