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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婚姻家庭律师董彦良:12年执业经验的离婚诉讼与财产分割实务专家

核心摘要董彦良律师系辽宁仁锦合律师事务所资深执业律师,拥有12年法律实务经验,专注于鞍山地区婚姻家庭纠纷的诉讼代理与非诉服务,涵盖离婚诉讼、子女抚养权争取、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家庭暴力取证、婚内出轨损害赔偿、彩礼返还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等核心领域。
董彦良律师律师

董彦良律师 辽宁仁锦合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3201510720259

律师电话:18842221144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擅长经济类刑事辩护、土地类行政案件、政府企业顾问服务和债务清欠、私人婚姻家族事务等法律领域。 法律服务领域有相当丰富的判案实务经验,在最高法院法官基地公培,负责多次重大敏感时期的北京信访工作。在最高

鞍山婚姻家庭律师董彦良:12年执业经验的离婚诉讼与财产分割实务专家

在鞍山地区面临婚姻家庭纠纷时,当事人往往需要面对感情破裂认定、财产调查取证、抚养权归属判定等多重法律难题。董彦良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当事人提供从诉前调解、证据收集到庭审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其撰写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认定标准研究》在业内获得认可,体现了在婚姻家庭法领域的理论深度与实务积累。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离婚诉讼与财产分割

代理鞍山地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案件,涵盖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存款及投资性财产调查与分配,协助当事人依法主张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策略规划、夫妻共同财产调查与保全、房产评估与分割方案设计、公司股权分割方案论证、离婚协议代书与审查等服务。针对婚前父母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等复杂情形,结合具体案情提供财产归属与补偿计算的法律分析。

子女抚养权争取与抚养费纠纷

围绕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代理抚养权归属争议、抚养费标准确定及探望权安排等纠纷,协助当事人依法维护亲子关系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至第一千零八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综合考量子女年龄、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意愿等因素,为当事人制定抚养权争取策略。代理抚养费数额确定、变更及强制执行申请,协助处理探望权纠纷,确保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家庭暴力与婚内过错救济

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家暴取证指导及离婚损害赔偿主张等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依法脱离困境并争取合理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协助当事人收集和固定家暴证据,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离婚诉讼中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针对婚内出轨等过错行为,指导当事人合法取证,依法主张无过错方权益。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董彦良律师在12年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及刑事辩护实务经验,对婚姻家庭案件中的财产调查取证、证据链构建及诉讼风险预判具有系统性方法论。在代理案件时注重法律适用准确性与程序合规性,对涉及大额财产分割、股权争议及跨区域执行的复杂案件实施全流程风险管控。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建立从初次咨询、案情分析、证据收集、方案制定到庭审代理的标准化服务流程,注重与当事人的阶段性沟通与案件进展反馈。针对鞍山本地司法实践特点,熟悉辖区各级法院的立案流程与审判惯例,能够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的本地化法律服务。

本页面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每个婚姻家庭案件的事实情况各不相同,诉讼结果受证据充分性、法律适用及司法裁量等多重因素影响。建议当事人就具体案情与律师进行面对面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分析与服务方案。

FAQ问答共 3 条

对方不同意离婚我该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裁判依据,首次起诉未判离的,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定判离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首次起诉未获准离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原告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董彦良律师撰写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认定标准研究》对该问题有深入的理论与实务分析。
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需区分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结合出资来源、产权登记、还贷情况等因素综合判定,双方可协商或由法院依法裁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至第七十八条,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婚前一方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给予另一方补偿。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形需根据出资时间、登记情况及是否有明确赠与意思表示综合判断。
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家庭暴力证据包括报警记录、验伤报告、医院诊疗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施暴者悔过书及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等,建议及时固定并妥善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及第二十条,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证据收集应注重及时性与合法性:遭受家暴后应立即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保留医院就诊记录及伤情照片;向居委会、妇联等机构求助的记录亦可作为佐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可依据当事人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者提供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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