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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姻家庭律师李学军:19年执业经验的离婚财产分割与抚养权争议解决专家

核心摘要李学军律师系广东深求意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19年,专注深圳地区婚姻家庭法律事务,涵盖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议、家庭暴力维权、婚内出轨损害赔偿、彩礼返还纠纷及涉外离婚诉讼等领域,同时担任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深圳多家法院调解员。
李学军律师律师

李学军律师 广东深求意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3200810984182

律师电话:13688846783

擅长领域:经济纠纷、法律顾问、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李学军,广东深求意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党员。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法律援助案件评估专家,深圳市福田区法律援助签约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法律职业共同体工作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纪

深圳婚姻家庭律师李学军:19年执业经验的离婚财产分割与抚养权争议解决专家

在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婚姻家庭纠纷往往涉及房产、股权、跨境资产等复杂财产形态,同时伴随子女抚养权争夺、家庭暴力认定及婚内过错赔偿等多重法律争议。李学军律师依托19年执业经验与多重法律职务背景,为当事人提供从协议离婚代书、婚内财产协议起草到诉讼离婚代理、离婚后财产追索的全链条法律服务,注重法律风险的提前识别与争议解决方案的系统设计。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深圳离婚财产分割与隐匿财产追索

涵盖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房产分割、股权评估、婚前购房婚后还贷补偿及离婚后隐匿财产追索等复杂财产争议,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提供系统性分割方案。

针对深圳地区高净值家庭的财产结构特点,提供包括房产归属与增值部分计算、公司股权价值评估与分割、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调查取证、婚内转移财产行为法律定性及追回路径分析等服务。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重大财产的情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协助当事人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依法主张重新分割。同时提供婚内财产协议起草与公证指导,帮助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财产归属,降低未来争议风险。

深圳子女抚养权争夺与抚养费追索

围绕子女抚养权归属判定标准、抚养费计算与变更、探望权保障及拒付抚养费强制执行等问题,结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提供争议解决方案。

依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相关意见,从子女年龄、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意愿及生活稳定性等维度分析抚养权归属的裁判逻辑。针对抚养费标准争议,结合深圳地区生活成本与双方收入状况提出合理主张。对于离婚后对方拒付抚养费或失联的情况,提供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路径指导。在探望权纠纷中,协助当事人制定探望方案并通过调解或诉讼方式保障探望权利的落实,注重减少对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影响。

深圳家庭暴力离婚维权与婚内过错赔偿

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家暴证据收集指导及离婚损害赔偿主张等综合维权服务,同时处理婚内出轨情形下的过错赔偿与财产分割倾斜问题。

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相关规定,协助受害者收集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医院病历、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并指导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获得即时法律保护。在离婚诉讼中,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并在财产分割中争取对无过错方的适当倾斜。对于婚内出轨情形,提供合法取证方式的法律指导,分析出轨证据在离婚诉讼中的证明效力,帮助当事人在财产分割与抚养权争夺中占据有利地位。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李学军律师兼任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法律援助案件评估专家及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部调查委员会委员,在案件质量把控与执业规范方面具备多维视角。在婚姻家庭案件中,注重证据链的完整性审查与法律风险的提前预判,对财产调查取证、诉讼策略设计及调解方案制定实行全流程质控,力求在合法合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合理权益。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依托19年执业经验及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值班律师、深圳多家法院调解员的实务背景,建立了从初次咨询、案件评估、方案制定到诉讼代理或调解推进的标准化服务流程。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保持与当事人的定期沟通,及时通报案件进展与策略调整建议,确保当事人对案件走向有清晰的预期与充分的参与。

本页面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结果受个案事实、证据情况及司法裁判标准等多重因素影响,具体法律方案需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由律师进行专业评估后制定。如需委托法律服务,请与广东深求意律师事务所李学军律师团队进行正式咨询并签订委托协议。

FAQ问答共 3 条

深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及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经营收益等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婚前一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在深圳地区,由于房产价值较高,增值部分的计算方式及评估时点往往是争议焦点,建议当事人提前收集购房合同、还贷流水及房产评估报告等关键证据。
深圳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对方出轨或家暴对抚养权有影响吗?
法院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判定抚养权归属,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综合考量双方条件,八周岁以上尊重子女意愿。出轨或家暴行为可作为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考量因素。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相关意见,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条件、居住环境、教育背景、陪伴时间、子女既往生活环境的稳定性等因素。一方存在家庭暴力、婚内出轨等过错行为的,虽非抚养权判定的唯一决定因素,但可作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考量情节,影响法院的裁判倾向。在深圳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应注重收集对方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同时积极展示自身在抚养条件方面的优势。
深圳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暴证据包括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医院病历、录音录像及证人证言等。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受理后一般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 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相关规定,保护令可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在深圳地区,当事人遭遇家暴后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并要求出具告诫书,同时前往医院就诊保留病历及伤情照片,必要时寻求妇联或法律援助机构的协助,为后续离婚诉讼中的家暴认定及损害赔偿主张奠定证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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