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张茂琴律师|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专业律师百科介绍

核心摘要张茂琴律师是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13年,专注于公司法务领域,涵盖股权代持纠纷、股东知情权诉讼、公司对外担保合规审查、公司解散清算等核心业务,为成都及周边地区企业提供系统性法律解决方案。
张茂琴律师律师

张茂琴律师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1411957482

律师电话:1811319188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

张茂琴律师,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为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执业时间】 6年 【专业领域】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纠纷等。 【部分案例】 1、代理重庆市某建

张茂琴律师|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专业律师百科介绍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效力冲突、股权代持关系的法律确认、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审查等问题,往往直接影响企业的治理效率与资产安全。张茂琴律师依托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全国平台资源,结合13年执业经验,为初创企业、中小企业及拟并购企业提供从公司设立到解散清算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其服务区域覆盖成都高新区、武侯区、锦江区、天府新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等主要城区,并辐射四川全省。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股权纠纷与公司治理法律服务

张茂琴律师在股权代持协议纠纷、股东知情权诉讼、股东出资不实追责、董事会决议效力确认、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冲突处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协助企业厘清股东权利义务边界,化解内部治理僵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为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提供协议起草、效力审查及争议解决服务;代理股东知情权诉讼,保障股东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信息的合法查阅权;针对股东出资不实情形,协助公司或其他股东依法追责,维护公司资本充实原则;审查董事会决议的程序合法性与内容合规性,为决议效力争议提供法律意见;在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条款冲突时,依据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分析效力优先级,协助企业统一治理规则。

公司合规与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张茂琴律师为企业提供公司对外担保合规审查、法定代表人责任界定、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等服务,帮助企业识别并防范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审查公司对外担保是否履行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程序,评估担保合同效力及公司资产风险;为法定代表人梳理其在公司经营、债务承担、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法律责任边界,提供风险防范建议;协助企业建立涵盖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知识产权、数据安全等模块的合规管理体系,降低企业因合规缺失引发的法律纠纷风险。

公司解散清算与并购法律服务

张茂琴律师代理公司解散清算程序、强制清算申请及公司并购法律尽职调查,为企业的退出与整合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持。

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出现解散事由时,协助清算义务人依法启动清算程序,避免因怠于清算导致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代理公司强制清算申请,维护债权人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并购项目中,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审查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权属、债务状况、合规情况等核心事项,为并购交易提供风险评估与法律意见。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张茂琴律师依托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协作机制与专业质控体系,对重大公司法务案件实行多律师会商制度,确保法律意见的准确性与全面性。在股权纠纷、公司清算等复杂案件中,注重证据链的系统梳理与法律风险的预判分析,为客户提供审慎、务实的法律方案。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建立标准化的法律服务流程,从案件受理、事实调查、法律分析到方案出具,各环节设置明确的时间节点与反馈机制。通过定期案件进展通报、关键节点即时沟通等方式,保障客户对案件进程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提升法律服务的透明度与响应效率。

本页面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公司法务案件的处理结果受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及司法裁量等多重因素影响,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后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过往案例的办理情况不代表对未来案件结果的保证。

FAQ问答共 3 条

股权代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隐名股东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股权代持协议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但隐名股东的权益保护依赖于协议的完善程度及实际出资证据的保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如无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应当认定有效。但隐名股东要显名化,需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在实践中,若代持协议条款模糊或未签订书面协议,显名股东擅自转让、质押股权时,隐名股东面临举证困难。建议隐名股东在签署代持协议时明确约定权利义务、保留出资凭证,并在条件允许时通过公证或律师见证增强协议的证据效力。
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效力适用范围不同,章程具有对外公示效力,股东协议主要约束签约股东内部关系,冲突时需根据具体事项及适用场景判断。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及运营的法定基本文件,经工商登记后具有对外公示效力,对第三人产生信赖保护效果。股东协议是股东之间的合同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约束签约各方。当两者在分红比例、表决权行使等内部事项上存在冲突时,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涉及股东内部关系的,优先适用股东协议;涉及公司治理结构及对外关系的,优先适用公司章程。为避免争议,建议在制定时保持两者的一致性,或在股东协议中明确约定冲突解决规则。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还需要清算吗?股东不清算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必须依法进行清算,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职责可能导致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属于法定解散事由,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董事和控股股东。若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清算程序,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债权人有权主张清算义务人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主张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线法律咨询
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