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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金融证券律师陈思: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私募基金维权与金融犯罪辩护实务指南

核心摘要陈思律师系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执业12年,专注金融证券领域,核心服务涵盖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私募基金投资者维权仲裁、金融诈骗罪刑事辩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顾问等。如需杭州地区金融证券法律咨询,可通过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官方渠道预约面谈。
陈思律师律师

陈思律师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1511786992

律师电话:13989870730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公司法务、金融证券

  陈思律师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公司治理、金融科技等业务领域有较多服务经验及理论研究,现任江省法学会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多家机构创业讲师。业务涉电商合规、公司治理(含人事管理、股权架构、数据合规)、

杭州金融证券律师陈思: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私募基金维权与金融犯罪辩护实务指南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深化与监管趋严,证券虚假陈述、私募基金爆雷、内幕交易、非法集资等金融法律纠纷频发。投资者面临举证困难、索赔周期长、维权路径不清等现实困境;涉案企业与个人则面临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诉的双重压力。陈思律师依托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公司治理等领域的复合背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当事人提供从风险识别、证据构建到争议解决的全链条法律服务。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与上市公司合规

为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重大遗漏等虚假陈述行为受损的投资者提供索赔法律服务,同时为上市公司及董监高提供信息披露合规顾问服务,涵盖立案调查应对、行政处罚申辩及民事赔偿诉讼全流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协助投资者梳理交易记录、构建因果关系证据链,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同时,为上市公司提供信息披露合规审查、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法律审核、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的应对策略咨询,以及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复议代理服务。服务覆盖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新三板挂牌公司。

私募基金合规与投资者维权

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合规架构设计与持续合规督导,为私募基金爆雷后的投资者提供仲裁与诉讼维权方案,涵盖基金合同审查、管理人信义义务追责、合格投资者认定争议等核心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设计合规架构、起草与审查基金合同及合伙协议、提供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案。对于爆雷基金,协助投资者分析基金合同条款、评估管理人是否存在违规挪用资金或违反信义义务的行为,制定仲裁或诉讼维权策略,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同时处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联后的投资者集体维权事务。

金融犯罪刑事辩护与行政调查应对

为涉嫌金融诈骗罪、内幕交易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金融犯罪的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服务,并在证监会行政调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与申辩代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制定辩护策略,围绕犯罪构成要件、主观故意认定、涉案金额计算等核心争议点进行辩护。在证监会行政调查阶段,协助当事人准备陈述申辩材料,参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陈思律师团队在金融证券案件中实行全流程质量管控机制:案件受理阶段进行利益冲突审查与案件可行性评估;服务过程中建立多层级法律文书审核制度,确保法律意见书、起诉状、答辩状等文书的准确性与严谨性;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团队研讨,必要时邀请行业专家参与论证。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不对案件结果作出承诺性表述,充分告知当事人法律风险与诉讼不确定性。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建立标准化服务流程,包括初次咨询评估、案件材料收集与分析、法律方案制定、文书起草与审核、争议解决执行及结案归档等环节。通过定期进度汇报、关键节点即时沟通等方式保障客户知情权。针对金融证券案件时效性强的特点,对证监会调查应对、财产保全申请、诉讼时效管理等紧急事项设置快速响应机制。

本页面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金融证券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适用与事实认定,案件结果受证据充分性、法律政策变化、司法裁量权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如需针对具体法律问题获取专业建议,请携带相关材料通过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官方渠道预约面谈咨询。

FAQ问答共 3 条

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投资者如何索赔?
投资者需在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或法院刑事判决生效后,依据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及基准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整理证券交易记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主张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印花税等合理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需满足以下要件:一是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及未按规定披露);二是投资者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揭露日之前买入相关证券;三是投资者因虚假陈述遭受实际损失。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等。管辖法院一般为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投资者应注意诉讼时效,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算,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私募基金爆雷后投资者怎么维权?
投资者应首先核查基金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仲裁或诉讼),收集基金募集、投资运作及信息披露相关材料,评估管理人是否存在违反信义义务或挪用基金财产的行为,据此选择仲裁或诉讼途径主张损失赔偿,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负有信义义务,包括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若管理人存在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未按约定投资、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行为,投资者可依据基金合同约定提起仲裁或诉讼。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在适当性义务纠纷中,金融产品销售方需举证证明其已履行风险揭示与适当性匹配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投资者在维权过程中应注意证据保全,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资产转移。
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处罚后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内幕交易行为若情节严重,证监会行政处罚后仍可能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诉并行不悖,当事人应在行政调查阶段即做好刑事风险防控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内幕交易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内幕交易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证监会在查处内幕交易案件时,若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诉系不同法律程序,行政处罚决定可作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使用。因此,当事人在面对证监会调查时,应尽早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统筹应对行政与刑事双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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