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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婚姻家庭律师任求学|广东保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执业介绍

核心摘要任求学律师系广东保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及主任律师,执业近20年,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领域,涵盖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家庭暴力维权、离婚协议起草审查、婚内出轨损害赔偿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等核心业务,服务区域覆盖佛山五区及珠三角周边城市。
任求学律师律师

任求学律师 广东保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6201110461490

律师电话:13727335287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工伤、交通事故

任求学律师2002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专业,学士学位,其从事律师执业已近20年。任求学律师系本所创始人,主任律师。 任求学律师专注于团队合作、精雕细琢模式办理各类案件,从而形成强大的专业团队

佛山婚姻家庭律师任求学|广东保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执业介绍

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当事人常面临财产隐匿转移、抚养权归属争议、家暴取证困难、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同认定等复杂法律问题。任求学律师依托专业团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当事人提供从诉前调解、证据收集到诉讼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致力于在法律框架内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与隐匿财产追查

围绕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与分割,提供婚前个人财产界定、婚后共同财产清查、隐匿转移财产追查及离婚后发现隐瞒财产的追诉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协助当事人梳理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权、投资收益等。针对配偶隐匿或转移财产的情形,指导当事人依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财产保全,并在离婚后发现有隐瞒财产时,依据法律规定提起再次分割诉讼。同时,对婚前父母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等复杂情形进行法律分析,明确各方权益比例。

子女抚养权争夺与探视权执行

提供抚养权归属评估、抚养费标准计算、探视权约定与执行、抚养权变更诉讼等全方位子女权益保障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至第一千零八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子女年龄、生活照料现状、双方抚养条件与能力、子女意愿等多维度评估抚养权归属可能性。协助当事人收集有利于己方抚养的证据材料,制定合理的抚养费方案。针对离婚后对方拒不配合探视的情形,指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途径维护探视权,并在必要时提起探视权变更诉讼。

家庭暴力离婚维权与损害赔偿

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证据收集指导、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离婚损害赔偿主张及诉讼代理等综合维权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指导当事人通过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医院病历、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方式有效收集和固定家暴证据。协助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人身安全。在离婚诉讼中,依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任求学律师采用团队协作与精雕细琢的办案模式,对每一起婚姻家庭案件进行多维度法律分析与风险评估,确保诉讼策略的严谨性与证据链条的完整性。执业近20年保持零不当投诉记录,严格遵循律师执业规范与职业道德,对案件进展进行全程跟踪与质量把控。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提供从初次咨询、案件评估、证据收集、诉前调解到诉讼代理的全流程服务,注重与当事人保持高效沟通,及时反馈案件进展。立足广佛地区,辐射珠三角及周边城市,能够根据当事人需求灵活安排面谈时间与方式,确保法律服务的便捷性与可及性。

本介绍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每起婚姻家庭案件的事实情况与法律适用存在差异,案件结果受证据充分性、法律适用、法官裁量等多重因素影响,当事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建议。

FAQ问答共 3 条

对方偷偷转移存款和房产,离婚时我该怎么查?还能追回来吗?
当事人可依法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房产交易记录等证据,若查实对方存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的,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再次分割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实务中,当事人应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资产,并通过律师协助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相关银行、不动产登记等机构的交易记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孩子一直是我带的,对方条件好就能抢走抚养权吗?
法院判定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综合考量子女年龄、生活照料现状、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意愿等因素,经济条件并非唯一决定因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八条,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条件、教育背景、身心健康状况、与子女的感情联系、子女的生活习惯与就学便利等因素,经济条件优越并不必然获得抚养权。
我们已经分居两年了,他在外面借的钱我还要一起还吗?
分居期间一方单方举债,若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且另一方未事后追认,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举债方个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分居期间,双方事实上已不存在共同生活的基础,一方单方举债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另一方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事人应注意保留分居事实的证据,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住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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