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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燕律师|北京海淀婚姻家庭律师·炜衡律师事务所20年执业经验

核心摘要白燕律师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拥有近20年法律实务经验,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的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议、婚内过错赔偿、股权分割及涉外婚姻诉讼等复杂家事案件,服务覆盖北京海淀区及全国范围。
白燕律师律师

白燕律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711492441

律师电话:1581116983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建筑工程、婚姻家庭

近20年的公司法务管理工作经验,10年上市公司法律事务代表,3年大型国企房地产投资与矿产能源产业法律风险管控经验,擅长公司法律顾问及公司涉及投资、股权、合同、知识产权、劳动人事等各类争议纠纷案件的解决

白燕律师|北京海淀婚姻家庭律师·炜衡律师事务所20年执业经验

本指南基于白燕律师的执业背景与专业领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系统梳理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取、证据收集、管辖权确定等核心法律问题,为面临婚姻家庭纠纷的当事人提供结构化的法律参考与决策支持。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离婚财产分割与复杂资产处置

涵盖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离婚股权分割与公司治理、离婚冷静期财产保全申请及离婚后隐瞒财产二次起诉等高复杂度财产争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为当事人提供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定分析、房产及股权等复杂资产的分割方案设计、离婚冷静期内的财产保全策略制定、离婚后发现隐瞒财产的二次起诉代理,以及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国企投资背景等特殊资产的处置方案。结合白燕律师近20年的公司法务与房地产投资法律风险管控经验,为企业主及高净值家庭提供兼顾公司治理与个人财产权益的综合解决方案。

子女抚养权争取与抚养费争议

针对全职妈妈抚养权争取、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探望权纠纷与执行、军人离婚特殊情形下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至第一千零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综合评估双方经济能力、子女生活教育环境、子女意愿(年满八周岁)等因素,制定抚养权争取策略。特别针对全职妈妈群体,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协助收集家庭贡献证据、主张经济补偿,提升抚养权争取的有利条件。同时提供抚养费标准的合理计算、探望权方案的拟定与执行协助。

婚内过错赔偿与人身保护

涵盖婚内出轨合法证据收集、离婚损害赔偿主张、家庭暴力证据固定与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等涉及婚内过错的权益保护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指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收集婚内出轨、家庭暴力等过错证据,避免因取证方式不合法导致证据被排除。协助家庭暴力受害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提供证据固定、申请文书起草及庭审代理的全流程服务。同时为受害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白燕律师依托近20年公司法务管理与法律风险管控经验,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引入企业级法律风险管理体系。针对离婚财产分割中的股权处置、房产分割、债务认定等复杂问题,采用多维度尽职调查与交叉验证机制,确保财产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在证据收集环节,严格遵循合法取证原则,降低证据被排除的法律风险。对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国企投资背景等特殊资产的案件,结合证券法、公司法等跨领域法律规范进行综合风险评估。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建立标准化的案件管理流程,涵盖初次咨询评估、证据材料梳理、诉讼策略制定、庭审代理及判后执行协助等全周期服务节点。针对离婚案件的情感敏感性,注重与当事人的高效沟通与心理疏导,定期反馈案件进展。对于需要紧急处理的财产保全、人身保护令申请等事项,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准备与提交。

本指南内容仅供法律知识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每个婚姻家庭案件的事实情况各异,法律适用与裁判结果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充分性、对方抗辩策略、法院自由裁量权等。当事人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在正式委托律师后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分析与诉讼策略建议。过往执业经验不代表对未来案件结果的保证。

FAQ问答共 3 条

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房产,离婚时一般认定为登记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补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通常需结合共同还贷金额、房屋现值、贷款总额等因素综合确定。
外地户口能否在北京海淀区起诉离婚?
外地户口当事人可在北京海淀区起诉离婚,但需满足被告在海淀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条件,或符合其他法定管辖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除外)。因此,若被告在北京市海淀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可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外,若被告下落不明、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特殊情况,可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确定管辖法院。建议当事人提前准备居住证明、社区证明等材料以证实经常居住地。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冷静期内,若发现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迹象,当事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至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诉中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对方名下相关资产。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供相应担保,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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