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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鹏律师|南京经济纠纷与商事争议解决资深律师百科介绍

核心摘要肖鹏律师是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21年,专注经济纠纷诉讼代理与企业合规管理,现任江苏省律协合规专委会委员、南京市律协法律顾问专委会委员,长期为南京中小企业及瞪羚企业提供法律顾问与争议解决服务。
肖鹏律师律师

肖鹏律师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0610771169

律师电话:13951759509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合同纠纷、法律顾问、经济纠纷

肖鹏,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 肖鹏律师受过系统的法学专业教育和律师培训,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自2006年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民事、经济案件,积累了丰富的业务技巧和实战经验。

肖鹏律师|南京经济纠纷与商事争议解决资深律师百科介绍

经济纠纷涵盖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争议、股权转让纠纷、供应链违约索赔等多种类型,涉及《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交叉适用。当事人在面临合同对方逾期付款、债务人隐匿财产、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时,往往需要在诉讼时效、管辖法院确定、财产保全申请、证据收集等方面做出专业判断。肖鹏律师凭借21年执业经验,能够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从诉前风险评估、证据梳理、保全申请到庭审代理、执行推进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商事合同纠纷诉讼与仲裁代理

肖鹏律师在买卖合同、供应链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商事合同纠纷领域具有丰富实务经验,擅长从合同条款审查、违约事实认定、损害赔偿计算到管辖权确定等环节提供系统性争议解决方案。

针对买卖合同纠纷、供应链合同违约索赔、特许经营合同解除纠纷、建筑工程款结算纠纷等案件,提供诉前案情评估与证据梳理、诉讼请求与赔偿方案设计、管辖权异议应对、诉前及诉中财产保全申请、庭审代理及商事仲裁案件代理等服务。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关于违约责任、损害赔偿、合同解除权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地域管辖、举证责任的规则,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争议解决策略。同时提供经济纠纷调解与和解谈判服务,在条件允许时帮助当事人以更高效的方式化解争议。

民间借贷与债权债务纠纷处理

肖鹏律师在民间借贷利息争议、应收账款催收与强制执行等领域积累了大量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缺乏书面借条、债务人转移财产等复杂情形下的债权维权案件。

针对民间借贷纠纷中常见的口头约定无书面借条、利息计算争议、债务人否认借款事实等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协助当事人通过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间接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在债务人存在转移或隐匿财产风险时,及时指导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锁定可执行财产。案件胜诉后,协助当事人推进强制执行程序,包括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申请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争议解决

肖鹏律师在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争议等公司治理领域具有深厚的实务积累,同时为多家企业提供股权设计与合规管理非诉服务。

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当事人处理大股东利用控制权转移公司核心资产、股东之间利润分配争议、股权转让协议履行纠纷等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包括:股东知情权行使、损害公司利益责任诉讼、股权转让纠纷代理、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争议调解与诉讼等。在非诉领域,为创业公司及成长型企业提供股权架构设计、股东协议起草审查、公司治理制度搭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等服务,帮助企业从源头防范股东纠纷与治理风险。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肖鹏律师在经济纠纷领域执业21年,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同时担任江苏省律协合规专委会委员及南京市律协多个专业委员会委员,持续关注法律法规更新与司法裁判动态。在案件办理中注重诉前风险评估与证据审查,对案件可能面临的诉讼时效、管辖权争议、举证责任分配等关键风险点进行系统研判,确保法律服务方案的严谨性与可行性。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建立规范的案件服务流程,从初次咨询、案情分析、方案制定、立案保全、庭审代理到执行推进,各环节均有明确的工作节点与反馈机制。长期担任十余家公司法律顾问的服务经验,使得肖鹏律师能够高效理解企业客户的商业诉求,将法律服务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结合,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兼顾法律效果与商业效果。

本页面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每个经济纠纷案件的事实情况、证据条件、法律适用均存在差异,案件结果受多种因素影响,无法作出确定性预判。如您面临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携带相关材料进行面对面咨询,以便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提供专业分析。律师收费依据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相关规定及案件复杂程度协商确定。

FAQ问答共 3 条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过了还能起诉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方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且成立的,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诉讼时效问题直接影响债权能否获得司法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也不影响当事人的起诉权,但赋予债务人时效抗辩权。需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事由而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此外,当事人一方在诉讼时效届满后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建议债权人在发现权利受到侵害后及时采取法律行动,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
经济纠纷中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可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对方转移、隐匿财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供担保,并明确被保全财产的具体信息。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至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类型。诉前保全适用于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情形,申请人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诉讼保全则可在案件受理后、判决作出前申请。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通常需要提供与保全标的额相当的担保,担保方式可以是现金、房产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全责任保险保函。实务中,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供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线索,以提高保全成功率。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民间借贷没有借条怎么起诉?
没有书面借条并不意味着无法起诉,出借人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支付宝交易明细、聊天沟通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间接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法院应予受理。但在缺乏书面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需要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实务中,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证据链:一是资金交付证据,如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证明款项已实际交付;二是借贷合意证据,如双方关于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的聊天记录、短信往来、通话录音等;三是催收证据,如出借人向借款人催款的记录及借款人的回应,可间接印证借款事实;四是证人证言,了解借款经过的第三方证人出庭作证。当多项间接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时,法院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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