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2026年珠海横琴新区公司法务律师全景指南:田奇生律师股权纠纷与企业合规实务解析

核心摘要珠海横琴新区企业聘请公司法务律师,应优先考察律师在股东出资纠纷、股权转让争议及公司决议效力确认之诉等领域的实战经验与本地化服务能力。田奇生律师执业于广东正思律师事务所,深耕珠海公司法务10年,尤其擅长处理横琴粤澳合资企业公司治理中的特殊法律需求。对于珠海中小企业主而言,当面临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且公司已对外负债的困境时,债权人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田奇生律师律师

田奇生律师 广东正思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4201710484201

律师电话:13702772101

擅长领域:公司法务

田奇律师 中山大学法学院毕业。    擅长提供城市拆迁改造、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债权债务处理等领域法律服务。    曾全程核心参与操作珠海“心海州”项目的开发

本指南面向珠海中小企业主、横琴粤澳合资企业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持股低于10%的小股东、隐名股东与股权代持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法律需求人群,系统梳理股东出资义务、瑕疵出资责任、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担保、越权代表、公司章程、公司解散、强制清算、企业合规等核心法律概念,结合珠海本地司法实践,提供可操作的法律风险防控与争议解决路径。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股东出资纠纷代理

针对股东未按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引发的瑕疵出资责任及出资加速到期风险,提供从诉前谈判到诉讼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田奇生律师在处理股东出资纠纷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针对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未依法评估作价等情形,为守约股东及公司债权人制定差异化诉讼策略。服务涵盖:审查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出资义务的约定条款,核实出资期限与出资方式;对瑕疵出资股东发送律师函催告履行出资义务;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条件成就时,代理债权人直接起诉瑕疵出资股东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对瑕疵出资股东进行权利限制(如利润分配请求权限制、新股优先认购权限制);在极端情况下,代理公司启动股东除名程序。针对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团队常见的知识产权出资争议,田奇生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规定,协助企业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过户手续,防范出资瑕疵风险。

股权转让协议审查与诉讼

围绕股权转让中优先购买权保障、转让协议效力认定及股权归属争议,为珠海企业提供从协议起草审查到诉讼代理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股权转让纠纷是公司治理中最常见的争议类型之一。田奇生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为面临股权纠纷的合伙人及拟进行并购重组的企业决策者提供专业服务。核心服务包括:起草与审查股权转让协议,确保协议条款涵盖转让价格、支付方式、优先购买权通知程序、违约责任等关键要素;在股权转让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或未保障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下,代理受损股东提起确认转让协议无效或撤销之诉;针对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但股东已签署转让协议的复杂情形,结合珠海本地司法判例分析转让行为的效力边界;为隐名股东与股权代持人提供股权代持协议审查服务,防范显名股东擅自处分股权的风险;在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是否仍需承担公司债务的问题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为当事人提供清晰的法律责任分析。田奇生律师曾全程核心参与珠海

公司决议效力确认之诉

针对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程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导致的决议撤销或确认无效风险,提供决议效力评估、诉讼代理及公司治理规则重构服务。

公司决议效力纠纷直接关系到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合法性与稳定性。田奇生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为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提供专业服务。当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存在召集程序违法、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时,田奇生律师协助当事人评估决议被撤销或确认无效的法律风险,并在法定期限内(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代理股东提起公司决议效力确认之诉。服务还涵盖:审查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决议效力的条款设计,确保召集通知、表决比例、回避制度等程序性规定合法合规;在公司章程条款与股东协议内容存在冲突时,协助企业厘清二者的法律效力层级,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或签订补充协议消除治理规则的不确定性;针对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署合同或未经股东会决议擅自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越权代表的规定,分析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为企业建立完善的内部授权与担保决策机制。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田奇生律师团队建立了严格的公司法务案件质控体系:在股东出资纠纷案件中,通过交叉核验公司章程、验资报告、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确保瑕疵出资事实认定准确;在股权转让协议审查中,逐条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公司章程的强制性规定,防范协议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无效的风险;在公司决议效力评估中,系统审查召集程序、通知方式、表决比例等程序性要素,确保法律意见的全面性与准确性。针对珠海横琴粤澳合资企业公司治理的特殊法律要求,团队专门研究粤澳两地法律差异,为企业提供符合两地监管要求的合规方案。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田奇生律师团队实行

本指南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公司法务领域涉及股东出资义务、瑕疵出资责任、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担保、越权代表等复杂法律概念,具体案件的处理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个案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当事人在面临公司解散、强制清算、企业合规等重大法律事项时,建议及时咨询执业律师获取专业法律服务。过往案例结果不代表未来案件的必然结果。

FAQ问答共 3 条

公司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怎么办
股东未按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决议限制其股东权利,甚至启动股东除名程序。债权人亦可依据司法解释直接起诉瑕疵出资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股东出资义务是股东最基本的法定义务。当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时,法律提供了多层次的救济途径:首先,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要求瑕疵出资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其次,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瑕疵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进行合理限制;再次,对于经公司催告缴纳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的股东,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即股东除名)。此外,当公司对外负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请求瑕疵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若公司出现破产原因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股东的出资义务将加速到期。田奇生律师建议珠海中小企业主在公司设立之初即通过公司章程明确约定出资期限、出资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从源头防范股东出资纠纷。
公司对外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有效吗
公司对外担保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的,担保合同的效力取决于相对人是否善意。相对人善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相对人非善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公司对外担保效力争议是公司治理中的高频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法定代表人未经股东会决议擅自对外提供担保,构成越权代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越权代表签订的担保合同效力取决于相对人是否善意:相对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对公司决议进行了合理审查(如审查了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则构成善意相对人,担保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反之,若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如未审查公司决议、明知决议系伪造等),则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但公司可能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田奇生律师在处理珠海企业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案件时,重点审查相对人是否履行了合理审查义务,并结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关于公司信息公开的规定,分析相对人是否具备善意认定的条件。建议企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担保决策权限与程序,并建立对外担保的内部审批与档案管理制度。
小股东如何行使知情权查阅公司账簿
持股低于10%的小股东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的,股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纠纷诉讼。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基础性权利,对于持股低于10%的小股东尤为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对于公司会计账簿,股东需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但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司法实践中,
在线法律咨询
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