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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一方当事人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24-02-27 09:27 标签: 合同解除 损害赔偿

合同解除后,一方当事人确实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这包括请求赔偿损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则应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具体来说,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被解除,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损失,如货物损坏、合同无法履行等;可得利益的损失则是指因违约行为间接引发的损失,如利润损失等。需要注意的是,在主张损害赔偿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大小。同时,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那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张培胜律师

张培胜律师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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