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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三天暑假工,不想做了,工厂不给离职说只能自离,自离不给发工资,且一天工作10.5个小时,超出8小时部分没按百分150算,而且是强制加班,每小时工资低于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16块,目前离职状态,请问可以提出劳动仲裁吗?

匿名用户 广东-东莞 劳动工伤 2022-07-02 09:38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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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翟楚和律师

    翟楚和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 2022-07-02 09:41 回复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无论做了几天工作,单位都应该把工资结算给劳动者,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超出正常工作时间部分,应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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