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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三天暑假工,不想做了,工厂不给离职说只能自离,自离不给发工资,且一天工作10.5个小时,超出8小时部分没按百分150算,而且是强制加班,每小时工资低于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16块,目前离职状态,请问可以提出劳动仲裁吗?

匿名用户 广东-东莞 劳动工伤 2022-07-02 09:38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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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洋律师

    王洋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 2022-07-02 09:46 回复

    您好!只有在没有依法提前通知而离职并造成用人单位损失时,用人单位才可以主张赔偿(可能通过工资抵扣),否则工作的时间必须依法足额支付工资,首先按约定支付,其次不能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再者存在加班的,必须依法给付加班工资!您的情况建议到当地镇街劳动部门请求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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