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房地产项目开发商正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合同(见截图),合同签订时(6月28日)之前已交的50万定金抵作房款。请问这50万元在6月28日前是否也能抵作首期房款的一部分?如果必须是6月28日后才能抵作首期房款的一部分,意味着我不满足在6月25日前支付齐8成首付款的要求(见截图),也就意味着我存在承担逾期交付的风险,开发商销售说没问题,让我就这样签,但是我不太放心,想咨询确认下。
秦*紫
北京
法律顾问
2022-07-07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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