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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留置时间必须满足三个月吗?

匿名用户 北京-房山 法律顾问 2022-07-19 17:09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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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佳欣律师

    郭佳欣律师

    地区:四川-乐山 2022-07-19 17:11 回复

    你好,请具体描述你要咨询的问题,律师才能给出有效的法律建议哈。

    追答:

    2022-07-19 17:13

    你好,一般情况下是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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