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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前几天购买了一个二手房,购房合同上有一条是这么写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承诺2022年8月30日前到相应房产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手续;房产交付条件。交房时间: 2022年9月18日且,交房条件:全款到位三日内交房。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和房产交付方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延迟,每天按照总房款千分之三赔偿给对方作为补偿金;甲、乙任何一方逾期_十日以上未履约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另一方有权选择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我的问题是全款到位以后,过完户房东必须是三日之内交房吗?还是得履行合同上的日期9.18号交房?

匿名用户 山东-济南 债权债务 2022-08-05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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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裴成君律师

    裴成君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2-08-05 12:47 回复

    既然这样约定极有可能是9月18日之前已经满足全款到位三天,如果存在歧义可以同对方沟通明确具体的交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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