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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准备买房,现在房子已经定下来了,首付是我和男朋友一起付的首付,其中有三分之一的首付是男朋友的父母贷的款,但是我和男友一起还的,因为现在我们没有领证,那么剩下的一些房贷,是以男朋友的名义去贷的款,月供,也是我和男朋友一起承担。那么以后我们领了证,那个房产证上可不可以加我的名字,加上我的名字之后,这个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还是说不管加没加我的名字,这个房子都跟我没关系

匿名用户 山东-济南 房产纠纷 2022-08-15 22:34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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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苑学宁律师

    苑学宁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2-08-15 22:42 回复

    您好,对于您说的这种情况,以男友的名义购房,虽然你们共同还贷,您也有出资,但是发生在你们结婚之前,也就是说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说对您来讲的话,女方权利保护是不利的,最好的办法并不是结婚登记之后再去办理加名,而是现在你们就签订一份共同购房的协议,将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性质,这样即便有什么变化,那么您作为女方的权利也是有一个法律保障的。请参考,谢谢。

    追问:

    2022-08-15 22:45

    共同购房的协议是两个人协议签订,还是要找专门的机构签订呢?

    追答:

    2022-08-15 22:49

    对于男女朋友之间婚前的购房行为,一定要签署共同购房协议,约定清楚房屋的权属和份额以及性质,这远比结婚之后再加名安全的多。共同购房协议的内容,双方可以协商协议,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起草,得到更好的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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