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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租客,提前向房东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合同中“ 2.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 偿责任。” 我方已提供赔偿物件和积极配合维修,房东声称因交割房屋导致其多次请假,要求补偿误工费1500元每天。

屋*花 北京 法律顾问 2022-08-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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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毅律师

    王毅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 2022-09-14 17:33 回复

    房东的这个主张得到支持存在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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