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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姐姐现在在办理离婚,已经过了冷静期然后本来协商好的房子车子归我姐姐,然后男方现在变卦了,房子不想给,因为房子的首付是男方的妈妈付的60万,然后房子写的我姐姐的名字每个月还贷款也是我姐姐的户头,然后还有120万贷款,现在男方提出卖掉房子,然后把首付钱还给男方妈妈,卖掉房子剩余的钱还完贷款双方平分,请问这样合理么,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处理

匿名用户 山东-枣庄 婚姻家庭 2022-10-18 23:36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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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文坚律师

    杨文坚律师

    地区:广西-柳州 2022-10-18 23:41 回复

    如果房子是婚内构买的,虽然是男方母亲给的首付款,但如果没有书面的特别指定给男方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双方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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